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职成司《关于开展第一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试点的通知》、教育部信息中心《全国职业教育智慧大脑院校中台数据对接流程》《全国职业教育智慧大脑院校中台[高职]数据标准及计算指标规划方案》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1-2022学年数据补采工作通知如下:
一、采集范围
补采内容包含学校、实习就业、党建活动、思政、专业、教育教学、教师发展、生活服务等方面数据。涉及2018、2019、2020、2021级学生,统计时段详见附件1数据补采任务分解表。
二、采集平台
本次填报采用网络采集系统,采集人通过登录我校数字校园-个人中心-业务系统-教育部试点院校数据上报系统填报。
三、采集时间
数据上传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5日17:30。
四、任务分工
各填报部门具体分工详见附件1数据补采任务分解表。
五、采集方式
1.数据量较少的表单,建议有关部门采集人登录业务系统直接填写。
2.数据量较大的表单,建议有关部门采集人填写excel导入模板后上传至业务系统。
3.涉及多部门填写的数据表,有关部门采集人填写excel导入模板后提交至发展规划与教学督导处。
4.各部门提交的补采数据均须经过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后提交,并在业务系统中完成数据确认。
5.由信息化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全程跟进并提供凯发优惠的技术支持。
六、注意事项
1.数据填报人员原则上为我校《教育统计管理办法》认定采集员,如有人员变化或增加填报人员请及时联系发展规划与教学督导处。
2.智慧大脑数据采集与人才培养状态数据采集员原则上为同一人员。
3.填报相关数据与人才培养状态数据保持一致。
4.与人才培养状态数据采集相同字段内容,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完善。
5.填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发展规划与教学督导处。
6.业务系统使用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信息化管理办公室。
7.根据信息办安排,后续将对填报内容定期更新、完善。
填报联系人:王秋实 联系电话:65821210
发展规划与教学督导处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