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决定于2023年联合评选表彰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请拟申报人员(单位)认真学习《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豫人社函〔2023〕102号)精神,并于2023年6月19日前,将申报对应荣誉的《推荐审批表》一份及佐证材料一份交至人事处刘萍老师(同时oa发送电子版)。学校将在个人(单位)申报的基础上,经民主择优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确定拟推荐对象。
人事处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