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师: 现将2016年度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重大招标课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课题及要求 (一)开展重大招标课题研究是省教育厅的重大决策,旨在破解我省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为教育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和对策建议,重在应用研究。2016年度计划立项重大招标课题20项,每项课题资助经费10万元。课题研究时间自立项之日起2年内。 (二)招标课题指南提供选题20个,申请者可选其中一个申报。重大招标课题题目不得更改,申请者可据此组建研究团队、设计研究内容。 (三)申请者在设计研究内容时,要注重理清现状、发现问题、分析原因、借鉴经验、提出对策、明确保障;要注重运用科学数据、客观事实研究问题;要注重应用,突出实践性。 二、招标程序 (一)本次重大课题招标在省教育厅领导下,由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教科规划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招标课题通过课题申报、资格审查、会议评审(含答辩)的程序进行,评审结果经省教育厅审定,由省教科规划办下达立项通知书,并与中标者签订课题研究目标责任书。 三、实施与管理 (一)重大招标课题采取省教科规划办与课题承担单位共同管理的办法。课题承担单位要将批准的重大招标课题列入单位重点科研计划,提供所需条件,加强监督检查并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以保障课题研究正常进行、按时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 (二)重大招标课题批准立项后,不得更换课题名称、课题承担单位和课题主持人。因不可抗力致使课题研究无法进行,省教科规划办将撤项,并要求退回拨付的经费。 (三)重大招标课题完成全部研究任务后,主持人应及时提交结项申请,由省教科规划办组织专家对课题进行评审鉴定。课题组提交鉴定的课题成果主要包括:课题研究报告以及不超过5000字的教育改革发展政策建议。通过鉴定的课题最终成果,符合出版条件的由省教科规划办会商有关出版社统一出版。重大招标课题所有研究成果,包括阶段性成果、最终成果等发表出版时,须在成果显著位置注明“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重大招标课题成果”字样。 四、申请者条件 (一)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主持并完成过省厅级以上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或者同级别社科课题。 (二)一位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重大招标课题。课题主持人如不能参加课题立项评审答辩,视为自动放弃。 (三)申请者必须履行承诺,具体负责课题研究计划的制定和实施、课题组成员的聘任、研究经费的分配使用以及研究成果的质量;必须保证能够参加省教科规划办安排的课题研究活动。 (四)申请者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五)申请者所在单位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科研资源、研究基础与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六)在研的省教科规划重大招标课题未结项的负责人不能申报。 五、申报办法、时间 (一)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负责辖区内的申报审核、汇总及报送;各高等学校、省属中专,厅直各单位(学校)由单位审核、汇总后直接报送。省教科规划办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申请者可登陆河南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haedu.gov.cn)或(河南教育科研网http://www.hnedur.com)下载查看《课题指南》、填写《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重大招标课题申请评审书》。 (三)我院申报受理时间截止到2015年9月21日,逾期不予受理。 六、报送材料要求 《河南省教育科学重大招标课题申请评审书》纸质文本7份,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201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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