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工会委员会 关于做好女职工委员会换届工作的通知 各工会小组、各女工小组: 我院第四届女职工委员会任期已满,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和河南省《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女工工作,团结带领女职工发扬主人翁精神,在学院的改革、发展、稳定中建功立业,经院工会及女工委研究,现就女工委换届选举及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女职工小组划分、女职工代表名额及召集人 按照工作和业务性质,结合各处室、系部女职工人数,将原女职工小组重新调整为8个小组,女职工代表比例按女职工的20%确定,各组女职工人数、代表名额及召集人见下表: 序号 | 部 门 | 女职工数 | 女工代表人数 | 召集人 | 1 | 水利工程系 | 16 | 3 | 马竹青 | 2 | 土木工程系 | 21 | 4 | 何 江 | 3 | 机电信息系 | 19 | 4 | 王利卿 | 4 | 财经系、水环系、成教处 | 19 | 4 | 徐玉英 | 5 | 基础部 | 28 | 6 | 秦园春 | 6 | 教务处、教研处、实验实训中心、现教中心、图书馆 | 22 | 4 | 张竞超 | 7 | 后勤服务中心、总务处、禹班公司 | 13 | 3 | 王晓丽 | 8 | 党办、校办、人事处、离退休处、财务处、质量监控办、工会、学生处团委、保卫处、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校长 | 26 | 5 | 秦克丽 | 合 计 | 164 | 33 |
二、学院第五届女职工委员会组成 目前我院在职在编女职工为164人,均为工会会员。经院工会委员会研究,确定学院第五届女职工委员会由7人组成,其中,设女职工委员会主任1人、副主任1人。 三、学院第五次女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及女职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条件 女职工代表及女职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必须是我院在职在编女教职工,且为工会会员,并具备以下条件: 1.女职工代表条件: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支持和参与学校的改革、建设与发展,有较强的主人翁责任感;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工作认真负责;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集体活动,关心、了解女工工作,热心为女职工服务。 2.女职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条件: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并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能团结、带领女教职工发扬主人翁精神,在学院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项工作中建功立业;能维护女职工在政治、文化、社会和家庭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向一切歧视、虐待、侮辱、迫害女职工的行为作斗争;因年龄原因,任期不满一届的,一般不作为候选人建议人选提名。 四、时间安排 1.女职工代表选举及酝酿女职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5月13日下午由召集人组织召开各女职工小组会议,推选本组组长、选举本组女职工代表,并组织酝酿由院工会委员会提出的学院第五届女职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会后各组将本组选举组长、女职工代表和酝酿学院第五届女职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情况于下午5:30之前书面报院工会。 2.女职工代表资格审查。5月13日由院工会组织对各组上报的女职工代表进行资格审查。 3.确定女职工委员会候选人名单。学院工会委员会适时召开会议,根据各组讨论情况,研究确定学院第五届女职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 4.召开学院第五次女职工代表大会:5月21日(周三)下午5:00在工会召开学院第五次女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女职工委员会。 请各工会小组、各女工小组按照本通知要求积极做好会前相关准备,确保女职工委员会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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