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凯发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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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凯发优惠

编辑: 来源: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15日 

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

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

 

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起航之年。也是我院转变观念、凝聚力量、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一年。今年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九届省纪委四次全会和全省水利系统、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强化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着力严明党的纪律、着力纠正“四风”,着力惩治腐败,着力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着力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推进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为实现学院的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严明党的纪律,大力推进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监督检查

1.严明政治纪律。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和督促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严格遵守党章,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强化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省委和厅党组保持高度一致,切实把中央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厅党组的指示要求在学院贯彻好落实好。要把维护政治纪律放在首位,严肃查处一切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和厅党组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全院每一位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

2.严明组织纪律加强党员干部的组织纪律教育,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自由主义、好人主义等现象,着力解决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等问题。要按照党章规定要求,做到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院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敢于同违反党纪的行为作斗争,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3.严明财经纪律。认真严肃执行财经纪律,强化资金、资产管理,决不允许资金、资产失控运转,更不许设立账外账、小金库、公款私存、私分滥用。要严肃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对长期存在失控违纪问题视而不见、不采取措施的,要追究领导责任。

4.严明生活纪律。全院党员干部要不断加强道德修养,培养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不该去的地方不要去,不该吃的饭不要吃,不该拿的东西不要拿,保持严禁的生活态度和生活作风。要纯洁社交圈生活圈,不干有损干部形象和党的形象的事情。要管住自己和身边的人,做到一身正气、一尘不染。

二、巩固群众路线教育成果,以优良的党风带院风促行风

5.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坚决纠正我院存在的“四风问题。要巩固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成果,强化各项制度的落实,以优良党风带院风促行风,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6.坚决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和严禁到风景名胜区开会等各项规定。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变相公款旅游问题。重点纠正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嫁娶、乔迁履新、就医出国等名义,收受下属以及有利益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金行为。严禁用公款相互宴请、赠送节礼、高档消费。严格执纪监督,加大惩戒问责力度,及时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7.认真落实学院《党务公开实施细则》和《院务公开和民主监督实施办法》。重点抓好重大事项、办事程序和办事结果的公开,要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监督,堵塞漏洞。要把加强党的作风建设与加强学院行风建设结合起来,与水利行业精神结合起来,与依法治校、民主管理紧密结合起来把师生满意度作为评判学院工作的最高标准,努力改善师生学习工作生活条件,让师生从学院改革发展中得到更多实惠。要认真做好对民主评议工作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拓展民主评议工作范围,充分发挥行风评议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作用。

三、围绕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把惩治和预防腐败要求融入其中

8.将预防腐败与学院各项改革同步推进。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必须做到超前思考,关口前移,将防止问题出现、防止腐败滋生的理念和思路体现在教育教学改革总体布局之中,与防范腐败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避免出现制度真空,堵塞一切可能出现的腐败漏洞。

9.加强对权力设置、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按照权责统一、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公开透明的原则,完善各项制度和程序,建立程序比较严密、制约有效管用的权力运行机制。强化部门岗位间的约束制衡,防止以权谋私和出现权力寻租问题。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规范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程序,切实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继续加强对内部二级财务的审计工作,进一步发挥内部审计的免疫功能作用。

四、强化教育、管理和监督,规范权力,优化学院发展环境

10.认真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按照厅制定的实施办法要求,积极做好责任分解、组织协调和检查考核,让全院每一位领导干部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

11. 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领导干部为重点,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廉政法规、廉洁自律和警示教育,切实增强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深化廉政文化建设,积极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充分利用互联网、手机、微博等新兴媒体,积极宣传上级反腐倡廉决策部署、工作成效以及勤廉兼优的先进典型,发挥好正确舆论导向作用,增强廉政文化的渗透力和感染力

12.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要结合职业教育特点、水利行业特点和反腐倡廉新形势,加强学院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成果的运用,强化对学院内部重点岗位、重点领域、重点人群的防控措施,依据核心权力运行流程,将学院和部门工作流程优化、固化,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要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价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把廉政风险防控责任纳入领导干部问责机制,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对抓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不力,出现责任范围内违法违纪问题的,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13.持续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要结合学院确定的制度建设年活动,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学院各项管理制度,特别是重要领域和重点环节的制度,确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用制度来规范党员干部的行为。要强化对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法规制度的行为,让法规制度刚性运行。

五、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发挥办案治本功能

14.加强组织协调。建立健全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充分发挥财务审计、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各方面的积极作用。坚持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

15.建立健全信访举报线索管理机制。凡是有具体线索的,都要认真核查,对于实名举报的优先办理。畅通和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渠道,建立健全信访举报和办案工作管理监督制度,促进信访办案工作规范化、科学化。

16.突出办案重点。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买官卖官、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案件;严肃查处滥用职权违反规定录取学生、选拔任用干部、干预职称评定、使用科研经费等问题;严肃查处利用职务插手干预工程建设、教材选用、校办企业、招标采购等领域的问题;严肃查办侵害职工利益的腐败案件。对上级纪检监察部门转办的举报件要及时查处,并上报结果。

17.坚持抓早抓小。要防微杜渐,及时准确掌握全院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健全重大案件剖析制度,发挥反面教材的警示教育作用和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要深入研究新形势下教育领域违纪案件发生的特点,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六、强化制度保障,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8.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大合力。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主要包括五个方面,即加强领导,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主要负责同志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做廉洁自律的表率。纪检监察部门要承担监督责任,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即协助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防工作任务;经常进行执纪监督;严肃查处腐败问题。

19.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全院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主要领导必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要认真落实厅《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具体实施办法》,细化一岗双责内容和要求,明确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各处室、系部要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融入到具体工作之中,形成抓业务必须抓廉政、抓改革必须抓廉政、抓发展必须抓廉政的工作机制。

20.严格责任追究。认真落实厅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试行)》和《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实施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把考核结果作为党员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落实不到位、失职渎职,特别是有问题不报告、不反映、不处理、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班子和班子成员的责任。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部门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七、全面履行纪检监察职责

21.转变职能,理清职责。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意见,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强化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按照中央纪委的要求,纪委书记在党委中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要认真开展监督执纪问责,提高履职能力。

22.转变方式,强化监督。要摒弃惯性思维,正确把握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创新思想理念,改进方式方法,把履行监督职能的切入点从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检查转变到对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的监督上来,使监督检查方式由重事向重人转变,发挥好监督的再监督作用。

23.改进作风,树立形象。要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党性锻炼,带头改进作风,坚决纠正四风。要增强进取意识、机遇意识,强化自我监督,真正做到忠诚可靠、服务职工、秉公执纪,刚正不阿。

 

 

                                           2014年4月10日

上一条:教育部关于印发《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
下一条: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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