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转学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 4号)文件要求和《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制度》第三十五条之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学生处对其转学条件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主管校长审核,该生符合转学程序和条件,并于2023年5月10日提交校长办公会议研究拟同意该生转入我校。现公示如下:
张佳豪,男,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022级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专业学生,生源地河南省许昌市,2022年高考分数264分,因无法适应海南气候及饮食习惯,经常出现头晕恶心、腹泻失眠等症状,严重影响健康、妨碍学业,申请转入到我校水利水电建筑工程专业(中外合作办学,文科生)就读,我校2022年该专业最低分数线是255分。
公示期:2023年5月11日至2023年5月15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材料向学生处反映。
联系人:焦海霞,联系电话:0371-65821039
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学生处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