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豫发〔2019〕13号)和《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办〔2022〕35号)精神,全面提升我省职业院校教师队伍能力素质,激发教师队伍发展活力,推动教师队伍建设再上新台阶,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继续开展2023年河南省职业院校省级名师和省级骨干教师培育对象遴选工作。
请拟申报人员认真学习《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3年河南省职业院校省级名师和省级骨干教师培育对象遴选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23〕135号)精神,于2023年5月20日前将《2023年河南省职业院校省级名师(骨干教师)申报表》1份及佐证材料1份(6项材料按文件要求整理,年度考核材料由人事处统一提供)交至人事处刘萍,同时oa发送电子版,电子数据应与上报纸质材料内容完全一致。学校将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遴选后向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推荐。
人事处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