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河南省人社厅办公室《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社办〔2017〕12号)以及《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评审)办法(试行)》(豫水职院〔2021〕153号)精神,定于2023年12月5日—12月6日,对2023年职称评审推荐硬指标考核量化结果(复核后)于学校办公楼前张贴公示。
参评教师如仍有异议,请于12月6日16:00前向校纪检监察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由校纪检监察处确认最终复核结果。
附件:职称评审推荐硬指标考核量化结果(复核后)复核申请表
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 人事处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