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学校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5〕734号)要求,为做好我校2015年高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系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切实做好新生入学复查,保护学生权益、确保招生公平公正、维护高等学校办学秩序。 2、请各系将省级招办提供的进场照片信息、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学生档案等相关资料与学生本人以及自己填写的《2015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登记表》仔细核对,并于2015年9月29日前将核对情况以书面形式经系书记签名并加盖系公章送至学生处。 3、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学生处联系。 学生处 2015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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